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淨宗同學修行守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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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常禮舉要】李炳南教授編述
(五) 出門
一 、衣冠不求華美,惟須整潔。
二 、見長者,必趨致敬。
三 、登高不呼,不指,不招呼。
四 、路上不吸煙,不嚼食物,不歌唱。
五 、乘車見長者必下,見幼者亦須與之頷首為禮。
六 、夜必歸家,因事不能歸時,必先告家人。
七 、車馬繁雜衝區,不招呼敬禮。
八 、不立在路上久談。
九 、不走馬路中間,越路須先向左右看清,不可與汽車爭路。
十 、行走時,步履宜穩重,並宜張胸閉口,目向前視。
十一、遇婦女老弱,應儘先讓路讓座。
十二、途次有人問路,須詳為指示;問路於人,須隨即稱謝。
十三、一人不入古廟,兩人不看深井。
十四、逢橋先下馬,過渡莫爭船。
十五、在舟車上或飛機上,不探首或伸手出窗,並不得隨便涕痰。
(六) 訪人
一 、先立外輕輕扣門,主人讓入方入。
二 、入內有他客,主人為介紹,須一一為禮,辭出時亦如之。
三 、入內見有他客,不可久坐;有事,須請主人另至他所述說。
四 、坐談時見有他客來,即辭出。
五 、坐立必正,不傾聽,不譁笑。
六 、不攜一切動物上堂。
七 、主人室內之信件文書,概不取看。
八 、談話應答必顧望。
九 、將上堂,聲必揚。
十 、戶開亦開,戶闔亦闔;有後入者,闔而勿遂。
十一、主人欠伸,或看鐘錶,即須辭出。
十二、飯及眠時不訪客。
十三、晉謁長官尊長,應先鞠躬敬禮,然後就座;及退,亦然。
十四、與長官尊長,及婦女行握手禮時,應俟其先行伸手,然後敬謹與握。
十五、訪公教人員,必先問明其上班鐘點,不可久坐閑談。
十六、訪客不遇,或留片,或寫字登留言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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